第9章 主权与责任的平衡
“他既按照上帝的定旨和先见被交与人,
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。”(徒2:23)
圣经既宣告上帝的主权,同时又主张个人的责任。巴文克认为:“上帝将生命能力赐给人,但是另一方面犯罪作恶却是他自己要的。在今生中有关上帝护理的谜,我们简直无法解开。”基督徒相信上帝的主权的护理,善尽自己的指责,就会如加尔文先生所指出的那样:“在幸福中感恩,在灾难中忍耐,并对未来有奇妙的安全感。”
一. 上帝的预定
加尔文指出:“福音既未曾同样地向一切世人传布,而那些已经听到福音的人的接受态度也不一样,从这一个差异可以发现神的安排是何等的奇妙莫测。”“上帝藉着他的预定,拣选了某一些人,叫他们有生命的盼望,对另一些人,则判定归于永远的死亡,这个教义是所有敬虔的人都不否定的。”“所谓预定,乃是上帝的永恒旨意,就是上帝自己决定,他对世界的每一个人所要成就的。因为人类被创造的命运不都是一样的;有些人被预定得永生,有些人被预定得永远的咒诅。既然每一个都是为着或此或彼的一个中局而创造的,所以我们说,他是被预定了或生或死的。”
在基督教教义中,预定论是一个试金石。人对预定论的态度,可以反应他的思想前提和整体架构。预定的教义是不可避免的。或者是承认上帝的预定,或者是承认人的预定,或者是把一切都归给冥冥中的命运或看不见的历史规律。在预定论中,我们既要承认上帝的拣选,也要承认上帝的弃绝。“许多人为要护卫对上帝的指责,就否认有被弃绝的人。这实在是既幼稚又愚拙的想法,若无弃绝,就不会有拣选。”我们毋需为上帝辩护,在他毫无不义。在上帝的法庭上,是不需要任何人来为他辩护的。不管是他的拣选,还是他的弃绝,所彰显的都是他的荣耀。选民得救,上帝的恩典得了荣耀。弃民灭亡,上帝的公义得了荣耀。所以,《威斯敏斯德信条》3章3节明确主张双重预定的教义。“按上帝的预旨,为彰显上帝的荣耀,有些人和天使预定得永生,其他的预定受永死。”有些人因此而对上帝拣选和弃绝的教义颇有微辞,使徒保罗并没有和这些人进行教义上的争辩,更没有试图自己来为上帝辩护,而是简单地宣布被造之人是没有权利和创造它的上帝争辩的(罗9:20)而司布真则一语道破了人的心态:“恨恶拣选教义的人,好像贼恨恶银行的护卫一样;因为他不能得着其中的宝藏。”
其实,每个宗教都有自己独特的预定论。马克思主义者亦相信历史按必然的规律运行,最终必定是共产主义社会。许多人相信冥冥之中命运的力量。只有明确圣经中所其实的预定论,人才能够真正在上帝的话语上站立得稳。不管环境如何变化,就如《希伯来书》11章中所列的信心伟人一样,“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,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,却从远处望见,就欢喜迎接。”(来11:13)
预定论涉及上帝的奥秘,我们只能以上帝所启示的话语为规模,上帝向我们启示多少,我们就满足于多少,不可滥用我们自己的理性,去满足我们自己的好奇心。对于上帝的预定,我们既不要大讲特讲,也不要闭口不言。上帝发言之处,我们要一一解明;上帝沉默之处,我们就保持沉默。正如加尔文在预定论的探讨上所提出的原则:“我们对于主所隐蔽的事弥补要追究探索,同时,对于主所显示的事,也不可疏忽,否则我们就陷于好奇或不知感恩之罪中。”
预定论是鼓励造就真信徒的,我们在教化劝诫的时候,却不能用预定论作为盾牌,加尔文引证奥古斯丁的话说:“倘若人有人对别人说:如果你不相信,那是因为你已经为上帝所预定归于灭亡。他的这种说法非但是怂恿懈怠,而且是鼓励人为恶。倘若有人将这话应用道将来的事上去,一位凡听而不信的都是因为他们已经被上帝所弃绝,那么这种说法等于是咒诅,而不是教诲,这种愚笨的教师所传的是凶信而不是福音。”
“至高者将地赐给列邦,将世人分开,就照以色列人的书目,立定万民的疆界,耶和华的分,本是他的百姓,他的产业,本是雅各。”(神32:8-9)“耶和华专爱你们,并非因你的民数多于列民…只因耶和华爱你们。”(申7:7-8)“他既按着上帝的定旨的先见被交与人,那么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 50 29855 50 14988 0 0 3842 0 0:00:07 0:00:03 0:00:04 3842在十字架上杀了。”(徒2:23)“成就你手和你旨意所预定必有的事。”(徒4:28)“外邦人听见这话,就欢喜了,赞美上帝的道,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。”(徒13:48)“将事隐秘是上帝的荣耀。”(箴25:2)“吃蜜过多是不好的;考究自己的荣耀,也是可厌的。”(箴25:27)“凡栽种的物,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,必要拔出来。”(太15:13)“倘若上帝要显明他的愤怒,彰显他的权能,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、预备遭毁灭的器皿;又要将认同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、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。”(罗9:22-23)
二. 个人的责任
讲到上帝的主权和预定,罪人总是因此而把罪的责任归结到上帝的身上。司布真有句名言:“任何人得救的一切荣耀都当归与神,任何人灭亡的一切责难都当归与人。”问题的关键在于:人作为本体上有限的受造物,作为道德上有罪的存在者,并没有能力完全理解存在的一切,更没有权利把罪归在永生的上帝的身上。
加尔文指出:“人的善用筹划和谨慎,是出自上帝的启迪;他们保存自己的生命,是顺从天意。反之,漫不经心和因循苟且乃是自甘取祸。”对于以上帝的预定为借口,推诿责任,甚至胆大妄为把罪责归于上帝的人,加尔文先生有一个优美的比喻。他说:“我要问:死尸的臭味,不是因太阳的光热腐化蒸发而生的吗?大家都知道这是由于太阳的光热而生,却没有人把这难闻的臭气归于太阳的光线。照样,邪恶及其责任既住在坏人里面,若上帝随意利用他们,为何认为上帝是受沾染呢?所以我们要消除这种乖戾之气,因为它智能远远地嘲笑而绝不能损伤上帝的公义。”
从圣约的角度而言,个人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。上帝和人的关系既然是一个约的关系,而上帝是守约的上帝,我们人也要尽我们自己当尽的本分。如果因着我们自己的败坏和怠惰而归于沉沦,这完全是我们自己的责任。所以,加尔文在分析以实玛利和以扫的时候说:“以实玛利和以扫等都是因自己的过犯而失掉了儿子的名分;因为那名分的附带条件乃是信实地遵守上帝的约,而他们却不守信尊约。”所以使徒保罗也是诚惶诚恐:“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,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,自己反被弃绝了。”(林前9:27)
正是因为对上帝的拣选的确信,信徒才会明确自己的责任。因为我们蒙上帝的恩眷,并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劳,而是上帝凭他自己的美意,拣选我们要归他为圣。我们要出于感恩的心,去尽我们自己的责任。
“我们都要刚强,为本国的人民,和上帝的城邑作大丈夫,愿主凭他的旨意而行。”(撒下10:12)“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,惟主指引他的脚步。”(箴16:9)“你们要论义人说,他必享福乐,因为要吃自己行为所结的果子。恶人有祸了,他必遭灾难,因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报应。”(赛3:10-11)“不信的人,罪已经定了,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。”(约3:18)